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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社会法律工作系 \ (北京)法律文秘\ 民法基本原理 (王淑萍) 

民法基本原理 (王淑萍)

所属专业 (北京)法律文秘 |    课程属性公共基础课 |    学习人数160
任务123个      作业17个      笔记361条      浏览次数2919
课程时长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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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课程是法律相关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具有非常核心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本课程内容包括民法总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行为法中的基本知识,涵盖面广,内容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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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周学习任务
请大家学习债权部分
发布于:2020-06-01 09:15:14 王淑萍
第十三周学习任务
请大家学习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并完成作业。
发布于:2020-05-24 21:01:38 王淑萍
第十二周学习任务
请大家学习物权部分第一节和第二节。
发布于:2020-05-15 16:19:32 王淑萍
第十一周学习任务
请大家学习人身权中的第一节和第二节。
发布于:2020-05-10 22:34:23 王淑萍
第九周学习任务
请同学们学习第六章诉讼时效。
发布于:2020-04-23 17:07:53 王淑萍
第八周学习任务
请大家学习第五章第六节,并完成配套作业。
发布于:2020-04-19 10:15:53 王淑萍
共361条笔记
李溢秋 06-22

 过错的形态包括什么?
1.故意,指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不利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不利后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2.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引起某种不利后果的发生,而由于疏忽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其能够避免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

来自:第十章 侵权责任>第二节 侵权责任
李溢秋 06-22

 过错的形态包括什么?
1.故意,指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不利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不利后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2.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引起某种不利后果的发生,而由于疏忽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其能够避免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

来自:第十章 侵权责任>第二节 侵权责任
李溢秋 06-22

 过错的形态包括什么?
1.故意,指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不利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不利后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2.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引起某种不利后果的发生,而由于疏忽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其能够避免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

来自:第十章 侵权责任>第二节 侵权责任
李溢秋 06-22

 ,损害事实的类型有哪些?
1.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人身损害,包括人格损害和身份损害;
3.精神损害。

来自:第十章 侵权责任>第二节 侵权责任
李溢秋 06-22

什么是侵权责任?
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特征:
1.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以存在侵权行为为根据;
3.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
4.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还包括其他非财产责任。

来自:第十章 侵权责任>第二节 侵权责任
李溢秋 06-22

什么是侵权责任?
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特征:
1.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以存在侵权行为为根据;
3.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
4.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还包括其他非财产责任。

来自:第十章 侵权责任>第二节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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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负责人
王淑萍
学校网址

http://flwm.bcp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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